德国批准欧盟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但统一专利法院前景仍不确定
发布时间:2021-08-25 12:05:29 来源: 知墨墨
2021年8月7日,在近年来一系列是否符合宪法的争论之后,德国正式批准了《欧盟统一专利法院协定》(下称UPC协议)。
2017年,德国暂时搁置UPC协议的批准,因为一项宪法诉讼认为,批准UPC协议的德国法律的通过没有达到德国议会所需的法定人数。德国议员们于2020年11月26日纠正错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该法律草案,但由于两起临时禁令申请,批准再次被中止。2021年6月23日,联邦宪法法院裁定这两项申请不予受理,因为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基本权利可能受到侵犯。
此次批准结束了UPC协议的德国国家批准程序,但欧盟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EU Patent Court)和欧盟单一专利(EU Unified Patent)很快生效的前景仍不确定,尤其是在英国于2020年退出欧盟成员国之后。
欧洲单一专利的构想
目前,欧洲的专利保护既可以通过各自国家办事处颁发的国家专利,也可以通过欧洲专利局授予的欧洲专利。然而,欧洲专利并不是对整个欧盟有效的单一权利,而只是单个国家专利的“捆绑”。司法救济只能在国家一级获得,并且只适用于每个成员国的领土。
2013年2月19日,德国与其他24个欧盟成员国签署了UPC协议,该协议是专利监管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最终目的是在欧盟层面引入具有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UPC协定的生效将完成长期以来一直在进行的欧洲专利制度改革。UPC协议规定设立一个统一的专利法院,作为所有参与成员国共同审理有关欧洲专利和具有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纠纷的法院。UPC将对无效和侵权诉讼等各种类型的专利纠纷拥有专属管辖权。
生效要求
UPC协议被认为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国际条约,因此需要每个成员国的批准。根据UPC协议第89条第1款,一旦有13个成员国批准,即生效,其中包括2012年生效的欧洲专利数量最多的三个成员国(德国、英国和法国)。
UPC将何去何从
截至目前,德国和法国等15个欧盟成员国已经批准了UPC协议。尽管德国的批准消除了一个主要障碍,但由于英国不再是欧盟成员国,并在2020年撤销了其UPC批准,新的障碍也出现了,因为以为依据之前的UPC协议生效条件,不仅需要英国批准UPC协议,而且还应当在伦敦建立一个UPC中央部门的分支机构。2012年欧洲专利申请量排名第四的欧盟成员国(很可能是意大利)能否简单地取代英国仍在争论中。UPC筹备委员会目前正在讨论英国脱欧的后果。
文章来源: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bcf29361-233e-420a-8d38-e6e87a1233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