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发明专利申请需知
发布时间:2018-06-28 09:37:49 来源: 知墨墨
德国《专利法》第1条规定,专利(发明专利)应授予所有技术领域中新颖的、基于创造性活动的、可工业应用的发明。以下是关于申请德国发明专利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对下列发明不得授予德国发明专利权:
1. 对工业化应用将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的发明,不应授予专利;不得仅仅因为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某发明使用的事实,即认定存在上述违反的情况.
2. 对动植物品种以及种植和养殖动植物品种的基本的生物方法;
3. 针对人体或者动物的外科或者治疗方法以及诊断方法.但前述方法在应用时会使用到的产品,尤其是物质或者混合物,不在此列.
二、在提交德国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人姓名;
2. 授予专利权请求书,其应当清楚简明地指明该发明;
3. 一项或者数项权利要求,限定要求保护的主题;
4. 对该发明的说明;
5. 权利要求或者说明中所提到的附图.
三、中国企业和个人申请德国专利需委托代理机构:
《德国专利法》中规定:在德国国内没有住所或者营业所的,只有委托德国的律师或者专利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时,才可以在专利局或者专利法院参与本法所规定的程序并主张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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