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针对待审专利申请启动“审查前通知”试点项目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期推出一项全新的“审查前通知书”试点项目。该试点项目通过在实质审查启动前向申请人提前发送通知,提升待审非临时发明专利申请案件的审查透明度与审查效率。
依据该试点项目规则,USPTO预计在专利申请案卷分派至审查员开展实质审查前约3个月,向申请人发出告知通知。该通知便于申请人掌握审查排期进度,使其可在审查正式启动前核对、更新专利申请相关资料。
“审查前通知书”将提示申请人核对申请关键信息,包括发明人信息和转让记录;同时列明申请人可在正式立案前采取的优化举措,用以提升审查效率、规避可预判的审查答复问题,例如在审查前提交初步修改文件、信息披露声明,或补正申请形式瑕疵。
USPTO表示,后续将评估该类审查前提交文件能否提升整体审查质量与办案效率。
申请人重新梳理待审专利的机会
本试点项目同时鼓励申请人在审查启动前,重新评估待审专利的商业价值与战略意义。
对于无意继续推进专利授权的申请人,该通知可提醒其及时办理明示放弃手续。申请人若满足《联邦法律汇编》第37编1.138条第(d)款规定条件,可申请退回部分官方费用,含检索费、超项权利要求附加费。
USPTO补充说明:将不需要的申请从审查队列中移除,能够节约审查资源、提升该机构工作效率。
重要提示:申请人无需针对审查前通知书进行答复;若申请人未采取任何操作,专利案件将按原有流程正常推进审查。
申请人需注意的事项
收到审查前通知书后,申请人可利用审查前约3个月窗口期开展下述工作:
·梳理待审权利要求,研判是否通过修改文件来提升专利授权前景或专利市场竞争力;
·核查是否需要补充披露现有技术文献;
·确认发明人信息、权属备案资料准确无误且同步更新;
·重新评估存量待审专利的商业价值,判断是否仍有必要继续推进审查程序;
·符合条件的,可提交加速审查申请,例如申请参加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计划、精简权利要求试点等加速项目。
借助该试点项目,申请人也能够更合理管控专利审查预算,并使待审申请与当前的业务优先事项保持一致。
后续规划
USPTO称,本次试点旨在研判审查前置通知对申请人决策、申请存量管控、整体审查质量与审查效率带来的影响,同时研究审查前夕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文件能否优化专利审查流程效率。(编译自www.jdsup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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