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法》对“说明书”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8-06-28 09:39:21 来源: 知墨墨
专利说明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必不可少的,那申请美国专利的说明书应该如何写呢?《美国专利法》第112条对此做了如下要求:
说明书应包含对发明以及对作出和使用发明的方式、方法, 以完整、清晰、简洁和确切的词语的书面描述,使发明所属领域 的技术人员或者与该发明联系很密切的人员,都能作出和使用该 发明;说明书还应公布发明人所熟思的实施该发明的最好方式.
说明书在其结尾应提出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具体地指出并 明确要求承认申请人认为是其发明的内容.
权利要求可以用独立的方式撰写,或者,如果发明的性质允 许,用从属的方式或多项从属的方式撰写.
在符合下一款的规定下,从属权利要求应首先引用前面提出 的一项权利要求,然后具体说明对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进一步限 制.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应解释为,该权利要求通过引用方将被引 用的权利要求的所有限制包括在内.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应包括只以择一方式引用前面提出的一 项以上的权利要求,然后具体说明对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进一步 限制.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应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应解释为,该权利要求通过引用而将 其所考虑的与其有关的特定权利要求的所有限制包括在内.
权利要求的一个特征,可以用履行特定功能的方法或者步骤 来表达,而无须详述支持这种方法或步骤的结构、材料或者行 为.此种权利要求应解释为,该权利要求包含了说明书记载的相 应的结构、材料或者行为及其等同物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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